九游会品牌获悉,《巴中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 根据方案,通过实施攻坚行动,全市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到2020年底前,力争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7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具备处理能力,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0%,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比重达68%以上。 详情如下:
巴中市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省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污染治理,进一步切实解决我市农业农村突出环境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环土壤〔2018〕143号)、《四川省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巴中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循环利用和生态保护,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目标,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洁化、农业投入品减量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农业产业模式生态化为路径,突出重点领域,动员各方力量,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全面建设生态宜居、青山绿水、美丽田园新农村,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攻坚行动,全市农业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农业面源污染有效控制。到2020年底前,力争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7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具备处理能力,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70%,农村地区工业危险废弃物无害化利用处置率达到95%,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水产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比重达68%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1.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推广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建立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市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完善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增加收集点和收运车辆,推动乡镇垃圾中转站提标升级,确保收储运系统运行正常。到2020年,每个行政村至少建1个垃圾收储设施,各乡镇有垃圾收运车辆和转运站,区县有达到环保要求的垃圾终端处理设施,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积极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及存量治理。积极开展农村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农村垃圾循环利用和源头减量措施。大力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逐步销号。优先治理农村饮用水源地、重点流域等区域存量生活垃圾,积极清理农村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白色污染,防止城市垃圾等各类废弃物下乡。到2020年,4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分类处理。(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3.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优先在聚居度高、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实施污水治理,优先安排15户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在巴河、通江河等流域和饮用水水源地周边范围内行政村,以及城乡结合部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示范行动。结合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加快推进户用厕所改造和脱贫攻坚农房建设户用厕所配套,有效衔接农村户用厕所改造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到2020年,全市所有乡镇(社区)污水处理厂(站)全部建成投入使用,70%以上的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4.建立适宜农村人居环境的治理运行管护机制。逐步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长效管护机制,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要求,推进城乡垃圾污水处理一体化。积极开展建筑工匠等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按有关规定承接村内环境整治、农房建设、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建设与管护。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相关费用采取“政府拿一点、群众交一点、社会筹一点、集体补一点”等做法,2020年,基本建立行政村常态化保洁制度。(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着力解决养殖业污染。
5.加强畜禽污染治理。全面落实畜禽养殖场(户)赋码备案制度,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组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对畜禽养殖产生的废弃物种类、数量、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以及向环境直接排放的情况实行定期登记备案。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采取养殖业主投入为主的方式,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的雨污分流、干湿分离、异位发酵和粪污贮存、输送利用等设施设备,督促落实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鼓励养殖密集区采取干清粪工艺,鼓励配套建设沼气工程或沼气池处理畜禽粪污,鼓励就近就地还田利用。按“以种定养、以养促种、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思路,在非禁养区内合理布局畜禽规模养殖场,提升种养循环发展水平;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建设,支持规模养殖场圈舍标准化改造、设施设备更新和养殖工艺改进,依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整市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75%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6.加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开展网箱网围养殖整治,依法全面拆除禁止养殖区的网箱网围养殖,取缔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内无证网箱网围养殖,集中整治限制养殖区、养殖区内污染水体的网箱网围养殖。加快推进水产养殖节水减排,对集中连片池塘养殖和工厂化养殖区域开展养殖尾水整治。加快老旧池塘改造,引导养殖场建设进水沉淀池和养殖尾水生态净化池,促进水产养殖基础设施、生产设施装备全面升级。到2020年,建成水美新村5个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7.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严格执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区域布局,明确区域生产功能,因地制宜发展池塘健康养殖、稻渔综合种养、流水养殖、水库生态养殖、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陆基集装箱式健康养殖等,推进水产生态健康养殖。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区域布局,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适度规模发展南江黄羊、青峪猪、巴山土鸡等特色养殖,推动种养加循环发展。开展冬囤水田建设及综合利用试点,把囤水田建设与水产养殖、园区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囤水田综合利用示范基地。落实养殖产业模式生态化标准,开展养殖产业模式生态化试点。以生态养殖场为重点,带动养殖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新增稻渔综合种养面积3万亩,新建农业农村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8个,建成美丽渔村5个以上,规模化水产养殖尾水整治率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三)有效防控种植业污染。
8.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动化肥减量化使用,全面实施耕地质量监测,强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推广新型高效肥料,引导农民增施有机肥,推广秸秆还田、沼渣沼液还田、绿肥种植和水肥一体化技术,以设施栽培集中区域为重点,通过配套建设滴灌设施,将施肥与灌溉同步进行、一体化管理,不断提高节水节肥水平。推动农药减量化使用,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开展绿色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广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推进高效药械替代,开展低毒低残留生物农药补助试点,加快构建市、区县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到2020年,主要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技术覆盖率达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4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9.加强农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体系完备、运行良好的秸秆收储体系,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新型主体,建立秸秆综合利用新型产业体系,加快建立秸秆产业化利用机制,促进秸秆由低效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深入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利用,加大新国标地膜推广力度,推广农田地膜减量替代技术,建立健全“使用主体捡拾交售、回收网点积极收集、龙头企业加工利用”的农田残膜回收处理体系。深入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建立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监管体系,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运输、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到2020年,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粮食和果菜茶等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率达70%以上。(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
10.大力推进种植产业模式生态化。推行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强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和节水改造,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和农业生产节水技术,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污染。2020年,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475。以整建制打造成片连线的粮油绿色高产优质高效示范区为载体,集成组装推广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模式。大力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巴山新居、农业主题公园和田园综合体建设,发挥生态资源优势,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到2020年,建成农业主题公园5个、休闲农庄10个、美丽休闲乡(渔)村等休闲农业专业村10个。(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建立完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机制,生态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实施统一监督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污染治理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督导评估,形成行业部门抓治理、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的工作格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本地区农村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承担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主体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完善政策扶持。深入推进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相关农业补贴政策,加快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湿地保护、农业投入品减量、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主要生态系统农业补偿机制。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加快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激励机制。执行农机购置补贴、秸秆和沼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和上网电量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落实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电价优惠政策。落实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用地支持政策。
(三)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稳定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投入机制,统筹整合相关资金,集中用于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领域的支持力度,引导融资担保机构积极向农业农村污染治理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多种形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提升监管能力。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创新监管手段,及时发现农业农村环境问题。建立农业农村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农业农村环境执法监管。整合科研资源,强化科技攻关,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提供科技支撑。
(五)加强村民自治。强化村委会在农业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中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进垃圾污水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责任。将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纳入村规民约,建立农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机制。广泛开展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宣传和教育,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形成家家参与、户户关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声明:所载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参考,交流之目的,转载的稿件版权归原创和机构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